为落实学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统一部署,规范大型精密仪器开放共享与收费管理,保障仪器安全、高效、可持续运行。2026年5月20日,陕西中药资源产业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简称“中心”)组织6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仪器负责人组成专家论证组,召开共享仪器收费标准专项论证会。
会上,专家组严格依据国家、陕西省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中心46台(套)大型精密仪器的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成本构成、定价依据进行全面审核,结合仪器运行实际及省内外同类高校收费水平,充分评议并形成专家论证报告。经论证,中心拟定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充分、成本测算完整、定价科学合理,符合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要求,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该收费标准。
为确保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现将《开放共享科研仪器收费标准》(见附件1下载链接)予以公示,公示期4天(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疑问或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现场咨询等方式向中心反馈,反馈时请说明事由、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回复。
公示无异议后,本收费标准将正式报送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备案,随后发布执行。中心将持续推进科研仪器资源统筹开放与高效利用,更好支撑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附件1下载链接http://img.sntcm.edu.cn/HIWCMcxzx/202605/20260522110800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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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药资源产业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