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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陕西中药资源产业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来源:创新中心 作者:创新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3-26 13: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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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做好陕西中药资源产业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药创新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 陕西省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及《陕西中医药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等文件内容,结合中药创新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培养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同时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

(四)按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须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六)全面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切实做到招生计划公开、复试录取方案公开、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录取考生名单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二、复试工作机构

在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及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中药创新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唐志书

副组长:王征 许洪波

(二)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潘亚磊

组员:王楠 梁艳妮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对复试现场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许洪波

组员:王楠 史鑫波 周瑞 黄文静 李书茗 陈琳 张严磊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复试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复试前、复试中及复试后各项事宜。

(四)复试专家小组

组长:许洪波

秘书:李书茗 李国龙 于金高 陈琳 张珍

监督员:王楠 梁艳妮

组员:刘世军 刘妍如 李铂 周瑞 张严磊 雷莉妍 魏思敏 岳正刚 张东博 李涛 王嫦鹤 潘亚磊 刘红波 黄文静

工作职责:负责对本学科专业考生进行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专业知识能力测试、英语综合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要融入整个复试过程。组长要对复试全过程及复试试题保密、最终成绩负责。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

(五)宣传联络小组

组长:黄文静

组员:张娱 孙晓春 何懿菡  

工作职责: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

(六)技术保障小组

组长:史鑫波

组员:侯宝龙 杨远贵

做好研究生复试网络、录音录像设备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执行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陕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相关工作公告》中对各专业及方向的具体要求,公告中未注明的我校其他专业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按照不低于120%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第一志愿报考的生源不足时,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调剂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中药创新中心可接收调剂的具体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所有考生调剂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录取程序。

1. 符合国家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符合我校《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在同一学科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3年我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二) 复试工作流程

1.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若考生未按时报到,因个人原因造成未能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时间:328   

2)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北校区,中药创新中心二楼223#办公室。

3)报到资格审核资料:由专人负责审核,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考生政治审查表》;

 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未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核验,否则不准予复试);应届生:学生证、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未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核验,否则不准予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符合国家研考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将本人手写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yzb@sntcm.edu.cn

2. 考生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329日上午9:00

2)地点:中药创新中心二楼报告厅或会议室

3. 考生专业课笔试、英语考试及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时间、地点统一由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安排执行。

(三)面试选拔工作流程

1. 准备工作:提前部署,做好面试场地、人员、硬件、软件、资料等准备工作;做好面试命题、考核的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学校复试录取、技术、宣传、监督等工作。  

2. 面试前:为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面试开始之前,考生现场抽签选定面试次序。

3. 面试中:在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环节,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4. 面试后:复试小组秘书汇总所有参加复试学生的成绩,按照编号顺序填写成绩汇总表,汇总完成后报中药创新中心办公室,中药创新中心汇总后统一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面试过程的原始资料包括面试打分表、综合面试成绩记录表、录音录像等材料由中药创新中心保存并交由校信息化管理处备份。相关纸质材料各复试小组可复印留存备查。

五、考生复试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考生应及时查看复试细则,于复试前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复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及中药创新中心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参加各项考核环节,不得带耳机、不得录音、录像,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

(三)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向他人透漏复试内容,不得将试卷、答卷和复试内容以任何方式(微信等)转发他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相关部门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

(一)考核内容

1. 专业课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

2. 英语考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研究生院及药学院组织进行。

4. 综合面试考核,由中药创新中心组织实施。

专业知识能力测试。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的科研潜力、实践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面试专家可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和个人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提问和交流。

(二)成绩计算办法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100×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10%+英语综合能力成绩×10%+专业知识能力成绩×6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20%

七、面试规范性要求

() 面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1人为组长,组长负责安排面试专家分工,原则上当年招生的导师必须参加。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

() 考场考生安排遵循随机分配原则,不可按照考生成绩自然排序。

(进入考场前,考生统一随机抽取入场次序号码。

() 复试正式开始前,复试小组应先商定评分标准。

()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应避免出现迟到、早退、吸烟、随意进出考场等不规范行为。

(复试小组商议与复试工作相关事宜时,应回避考生。

(复试成绩计算平均分时,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

() 复试小组秘书仔细记录每名考生的问答情况。复试评分表上的成绩不得改动,如出现错误需改正,须由面试组长和所有面试组成员对改动成绩予以确认,并在改动的成绩旁签名。

() 复试过程中或结束后,不得给考生任何许诺和暗示。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须妥善保管,其中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三年直至该生毕业离校;未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一年。

八、监督与申诉

(一)复试录取工作开展期间,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将不定期进入复试现场进行巡查并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性监督。

(二)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招生办公室进行复议。

(三)申诉联系人:黄老师 029-38182201

(四)举报邮箱:alone77@qq.com

九、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

1. 政治审查和思想品德考察合格。

2. 达到我校招生复试各项成绩要求。

3. 综合成绩排名达到招生计划名额之内。

4. 体检合格。

(二)公示

1. 考生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因涉及考生个人隐私及信息保密问题,只公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生可在我校研招网查询个人具体信息包括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 通过公示的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陕西省教育厅,经陕西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即报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十、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中路1号陕西中医药大学(北校区)陕西中药资源产业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邮编:712046

联系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029-38182201

复试考生咨询QQ群:12424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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