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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重大课题的通知
来源:创新中心 作者:创新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11-12 1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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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根据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重大课题研究招标公告的精神,我校拟组织广大教师申报此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课题内容

1.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乡卫生计生资源科学布局和融合发展研究。

2.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形成卫生工作大格局战略研究。

  3.国内外先进地区卫生改革发展政策和评估体系比较研究。

  4.智慧城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与大数据应用研究。

二、申报要求

1.本次公开招标的研究课题须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并需要获得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课题承担单位应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大课题研究工作的优先。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课题组应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个陕西建设和医药卫生、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科学拟定课题研究要点,深入开展研究。要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注重分析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结论,反对脱离实际、脱离深度调查分析的空洞研究。

  4.课题中标单位应按时间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成果所有权属于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5.课题申请单位应认真据实填写《陕西省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结合课题研究内容说明,研究确定总体工作方案和研究大纲。

三、申报方式

1.拟申请项目人员可登录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 sxhealth.gov.cn)或科技处网页重要通知栏中下载《陕西省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陕西省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并于20141120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报至科技处。

3.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组织力量对申请单位的研究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1412月中旬在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中标单位。

四、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201412月底与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于20151月下旬完成课题研究大纲,提交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

2.课题承担单位于20153月底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书面7份及电子版),提交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评审。

3.课题承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于20154月底前向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书面7份及电子版),评审通过后结题。

4.研究期间,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课题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五、研究经费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每项课题8万元的经费补助。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侯青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电子信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陕西省“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doc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