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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呈交陕西省年度科技报告的通知
来源:创新中心 作者:创新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11-10 10: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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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43号)要求,由政府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呈交年度科技报告的通知》(陕科计发〔2014249号)工作安排,我校将开展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呈交范围

2011年以来(含2011年)立项承担的以下几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包括已验收项目;执行完成,准备验收的项目;执行期超过一年的项目):

1.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

1)重大科技难题攻关项目(含课题);

2)地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含课题);

3)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项目;

4)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项目;

2.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

3.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

4.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二、呈交时间及要求

1.请各项目(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完成科技报告的撰写、审核和呈交工作,保证科技报告的质量(科技报告格式详见附件)。鼓励提交各类实验报告、分析测试报告、工程试验报告、调研报告等蕴含科研活动细节及基础科研数据的科技报告,以及软科学类研究报告。

2.呈交方式为网上呈交:请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进行填写。

1)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于20141121日之前完成呈交。

2)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中的重大科技难题攻关项目(含课题)、地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含课题)、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项目以及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于20141130日之前完成呈交。

3.为做好本次科技报告呈交工作,省科技厅将于近期举行科技报告撰写、呈交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侯青 史励柯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附件:科技报告模板1(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使用).doc

          科技报告模板2(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使用).doc

                                                         科技处

                                                     20141110